行政主管怀孕后被安排为财务外勤 公司:正常工作调整
小冷
2015-07-13
  因为怀孕,颉女士不仅没有感受到准妈妈的喜悦,反而遇到了一些烦恼。近日,工作单位要把她的工作岗位从行政主管调为财务外勤,怀孕6周的她有些想不通。
  颉女士向记者表示,公司招聘她说让她当行政主管,现在却要去做外勤,“这样的安排对于孕妇并不合理。”
  7月8日,记者来到颉女士供职的西北大宗商品交易中心,据人事主管王女士介绍,颉女士4月22日入职,在入职培训前,公司要求怀孕两个月之内的职工要报备。6月初,颉女士告知公司自己怀孕,直到7月6日,“因为工作人员人手紧,公司就抽调她到外勤部门帮忙。”王女士说,工作调整并不是因为颉女士怀孕,“作为员工她应该服从企业的整体安排,但她却拒绝了工作调整。”
  目前,公司已停掉了颉女士手头所有工作。

  随后,记者联系了金凤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据工作人员介绍,西北大宗商品交易中心是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金凤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只能进行调解,仲裁的话就需要到市一级劳动保障监察部门。
  (记者 申雷)
  观点:不得随意变更特殊时期女职工岗位
  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等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处于哺乳期等特殊时期女职工的工作岗位时应征得其本人同意。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因此,原则上用人单位不得随意变更处于哺乳期的女职工原工作岗位,但用人单位如果有充分的理由需要调整该工作岗位,或该女职工在哺乳期内确实不适应原工作岗位的,可通过与其协商进行调整或改善其相应的工作条件,并以不得降低原工资待遇为前提。 来源:银川晚报 

发表评论

评论列表 (0)

创建帖子

拖放照片/视频 或
选择一个

编辑帖子

拖放照片/视频 或
选择一个

删除帖子?

删除帖子后不能恢复

收藏到

举报

联系人

官方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