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岁男孩轻生溺亡 班主任不予批捕 - 花叮网
10岁男孩轻生溺亡 班主任不予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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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小时前
一名10岁男孩在山东菏泽郓城县轻生溺亡,两个月后,涉事班主任因涉嫌虐待被看护人罪被立案侦查,如今案件又有了最新进展。

小君(化名)是郓城县一所小学四年级学生。6月29日早晨,他骑车来到学校门口,却两次徘徊后没有进入校园,随后独自前往距离学校不远的宋金河,并于当天早晨溺亡。家属事后调取学校监控发现,孩子在事发前一段时间曾多次遭到班主任谭某某掌掴、揪头发、拽耳朵等行为,还被长时间罚站。家属统计,其一周内被罚站的时间超过700分钟。

这起事件此前还出现过一次办案转折。8月9日,郓城县公安局曾作出不予立案决定,认为没有犯罪事实。家属申请复议后,9月4日公安机关撤销原决定,并认定谭某某存在涉嫌虐待被看护人的犯罪行为,随后对其立案侦查。9月7日,家属收到立案告知书。9月20日,最新进展传来。郓城县检察院确认,涉事教师谭某某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检察机关依法决定不予批准逮捕,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后续将发布官方通报。

“不予批捕”并不等于案件已经结束。法律人士指出,涉嫌虐待被看护人罪,需要综合判断相关行为的持续时间、频率、手段以及造成的后果等因素。至于老师此前的体罚行为与孩子最终轻生之间是否存在刑事法律意义上的因果关系,也需要通过进一步调查和证据予以认定。

目前,家属仍要求依法追究涉事教师责任。一个10岁孩子已经永远离开,这起事件最终如何认定,仍要等待公安机关后续侦查以及检察机关的进一步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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