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再取消42项证明材料
admin
2019-11-07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第二批取消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材料的决定》,在前期分两批取消83项证明材料的基础上,决定再取消42项证明材料。其中包括学校在读证明、依靠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证明、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死亡证明、专业技术职务聘用证明、申领工伤保险待遇时不再提交认定工伤决定书、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不再提交营业执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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