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推行志愿服务嘉许回馈制度礼遇志愿者
王淑霞
2015-12-03
佳木斯市推行志愿服务嘉许回馈制度礼遇志愿者
时间:2015-11-30
字体:【大】【中】【小】
【打印本稿】

近年来,佳木斯市在发展壮大志愿者队伍,完善社会志愿服务体系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志愿服务嘉许回馈制度,制定出台《志愿服务嘉许回馈办法》,通过星级嘉许、表彰奖励、物质激励等方式为志愿者提供礼遇,为转变爱心奉献的模式,实现正能量的双向循环趟出了一条好路子。一、领导重视,摆上位置。多年来,佳木斯市始终把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作为实现志愿服务工作常态化、全覆盖的重中之重,不断壮大志愿服务队伍、丰富志愿服务内容,初步形成志愿服务品牌。在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建设进程中,把建立健全志愿服务回馈机制作为调动干部群众参与志愿服务的积极性和提高志愿服务水平的关键环节,纳入日程,摆上位置。市委常委、宣传部长贾君同志高度重视志愿服务回馈机制建设,提出“要让乐于奉献的人真正得到社会的认同和回馈”。在全市志愿服务工作经验交流现场会上,对加强志愿服务回馈制度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求市文明办要利用管理平台对志愿者给予相应的星级认定,对优秀志愿者进行表彰、褒扬和嘉奖,授予荣誉称号。落实志愿者的意外保险制度和志愿服务回馈制度。要求各地、各级文明单位要积极探索建立志愿者在社会服务方面的优惠优待政策志愿服务回馈制度,要求各地各部门把建立健全志愿服务回馈制度作为重点,真正付诸点行动,力争趟出条路子,切实抓出些效果,要在精神嘉许的基础上,落实物质激励。二、精心设计,建章立制。今年,佳木斯市参照《黑龙江省志愿服务条例》,结合本地实际,通过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召开座谈会,在反复议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积极协调文化、卫生、民政、通讯、园林等部门,科学谋划,精心设计,制定出台了《佳木斯市志愿服务嘉许回馈办法(试行)》。一是建立星级嘉许制度。利用全省志愿服务管理平台对志愿者给予相应的星级认定,对优秀志愿者进行表彰、褒扬和嘉奖,授予荣誉称号。二是建立表彰奖励制度。依据注册志愿者的服务业绩,参考服务时间,每年开展“寻找最美志愿者(团队)”活动,表彰奖励优秀志愿者、优秀志愿服务站(队),优秀志愿服务组织和优秀志愿服务活动品牌。三是建立物质激励制度。积极落实志愿者意外保险制度,对志愿服务时间超过1000小时志愿者,在医疗服务上提供免费体检;在公园景点、大型文艺演出和影剧院提供免费门票;在图书馆等文化场馆向他们免费开放;提供手机话费充值卡和免费订阅报纸;在先优模范评选中,同等条件下要优先考虑四星级以上志愿者;在应聘或招工时为其提供相应志愿服务证明,市人社局在技能培训和推荐工作时予以优先等优惠待遇。三、多措并举,强化落实。按照《佳木斯市志愿服务嘉许回馈办法(试行)》要求,佳木斯积极落实志愿者在表彰奖励和社会服务方面的优惠优待政策,让乐于奉献的人真正得到社会的认同和回馈。一是在身份上给予星级认定。根据志愿服务时间,授予志愿者相应的星级,并对当年志愿服务达到1000、500、200、100、50小时的志愿者分别被授予卓越金奖、金奖、银奖、铜奖和爱心奖,并颁发电子《嘉许证书》。截止目前,在全市16.8万网上注册志愿者中,参加活动100小时以上的志愿者达1.5万人,人均服务时间达11小时。二是在精神上给予表彰嘉奖。近三年来,全市共表彰奖励优秀志愿者、优秀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活动品牌150余个,其中45个集体和个人受到省级表彰,并在佳木斯文明网和“文明佳木斯”微信公众平台开辟“佳木斯志愿风采展示”专栏,对40个优秀志愿者和志愿组织的先进事迹进行了集中展示。三是在待遇上给予物质奖励。今年以来,佳木斯市文明办先后组织50多名志愿者在万达影城免费观影;组织300多名志愿者享受免费体检的待遇;为志愿者提供优惠手机卡30张;向37名四星、五星级志愿者免费赠阅《佳木斯日报》;开放台球室、乒乓球室、图书阅览室、健身活动室等12处场馆供优秀志愿者免费使用,并为所有参加活动5次以上志愿服务活动的注册志愿者缴纳了15万元的人身意外险。

发表评论

评论列表 (0)

创建帖子

拖放照片/视频 或
选择一个

编辑帖子

拖放照片/视频 或
选择一个

删除帖子?

删除帖子后不能恢复

收藏到

举报

联系人

官方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