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创业将成为大学生必修课
smile
2015-11-01
  东北网11月1日讯 近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今年我省把创新创业教育作为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重要突破口,顺应当前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形势,全面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构建创新创业教育校内外联动体系,积极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
  省教育厅进一步落实一系列对大学生创业有利的实惠政策,使大学生创业者迅速走上正轨,在创业的道路上越走越顺。
  课堂上就能学创业
  很多大学生都有创业的想法,但也只是空有一颗想创业的心,方法却无处得知。想创业不知道咨询谁,这是很多大学生在创业之初遇到的困惑。我省把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作为推进高教强省建设、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突破口和重要抓手,列入高教强省二期规划和高教综合改革方案中,推行具有黑龙江特色的创新创业教育理念。全面推进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和课程体系,实现通识教育、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一体化,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体系。改革毕业论文的撰写模式,强化论文的创新性和实践内容,把撰写社会调查、可行性报告、商业计划书等作为论文选项。
  各高校要在教学过程中,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深入实施系列“卓越人才培养计划”,探索建立校校、校企、校地、校所以及国际合作、科教结合的协同育人新机制。以“大类招生”为牵引,打通一级学科或专业类下相近学科专业的基础课程,开设跨学科专业的交叉课程,促进人才培养由学科专业单一型向多学科融合型转变。
  创业将成为大学生必修课
  省教育厅结合国家和我省鼓励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政策措施,建立与专业教育、通识教育紧密结合的多层次、立体化、菜单式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普遍开设《创业基础》必修课程,纳入学分管理。设立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教研室,系统地研究整个创业教育的全过程。
  我省还将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建设创新创业教育与创业就业指导教师队伍,配齐配强专职教师,聘请知名科学家、创业成功者、企业家、风险投资人等各行各业优秀人才,担任专业课、创新创业课授课或指导教师,建立创新创业兼职导师库,争取2015年底前全省入库人数达到1000人,最终规模达到3000人,实现各校导师资源共享。
  不出校门就可以做创业实践
  不但能在课堂上学习创业知识,还能不出校门就进行创业实践,这在以后将不再是个梦。完善创新创业实训教学体系,教育厅会举办或支持举办大学生创新创业类大赛,在现有100个赛项基础上,再举办100个赛项,将每年9月第3周设为“高校创客周”,大力开展创新创业第二课堂活动,支持高校学生成立创新创业协会、创业俱乐部、创新创业沙龙、创客空间,举办创新创业讲座论坛,开展创新创业实践,培养学生的创业兴趣。
  各高校整合校内教育资源,普遍设立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实习示范基地,发挥合理的空间组织化示范作用,为大学生提供免费或低成本的生产经营场所、资金支持、专业技术指导和企业孵化服务。三年内建设省级大学生创业基地1000个。将支持创新工场、创客空间、社会实验室、智慧小企业创业基地等新型众创空间发展。每年两亿元支持创业者
  为支持大学生创业,省教育厅会加强各类相关资金统筹整合,积极争取财政和社会支持,在高教强省专项中安排大学生创新创业引导性资金,重点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等项目。高校要从教学经费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作为创新创业教育专项,全省高校每年安排资金总额不低于2亿元。各高校均从创新创业教育专项中拿出一定比例设立创新创业奖学金,用于鼓励取得初创成果的大学生或创业团队。对具有转化前景的创业项目,高校要积极联系社会资金、天使基金、风投企业以及众筹等方式为其提供资金支持,促使其转化成功。
  高校还积极推进全面学分制等教学管理制度改革,各高校要设置不低于4学分的创新创业学分,建立创新创业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将学生参与课题研究、项目实验等活动认定为课堂学习,将学生进行创业实践活动充抵为专业实习学时,将学生开展创新实验、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和自主创业等情况折算为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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