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首批3550名保安持证上岗 今后无证最高罚5万元
小冷
2015-07-16
  东北网7月15日讯(秦雷 实习记者 周秘 记者 雷蕾)7月15日,哈市警方为全市首批获得保安员资格证的3550名企业保安员颁发了证书,并授予全市统一的保安员胸号,全市首批保安员将持证上岗。这是记者从哈尔滨市公安治安管理局召开的全市首批保安员资格证颁发仪式上了解到的。
http://pic.dbw.cn/0/08/09/11/8091158_254998.jpg身着新式制服的保安。  据介绍,全市首批保安员持证上岗,标志着哈市保安服务业逐步进入法制化、社会化、市场化、规范化轨道。对提升保安队伍整体素质,促进保安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进一步优化保安服务发展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批保安员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全面启动
  全市治安部门和承担保安员报名工作的派出所,从7月初开始就全面启动受理第二批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的保安员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参加报名的保安员和社会上愿意从事保安工作的人员,可通过“哈尔滨保安服务网站”下载报名条件及保安员资格考试登记表、保安员资格考试复习资料,哈市警方将于今年8月、9月各组织二次保安员资格考试,考试合格者将统一颁发保安员资格证。
  非法从事保安活动从业单位最高罚5万
  据悉,全市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没有换发“2011”式保安服装、标志的,没有依法到公安机关备案、取得“备案证”的,2015年8月15前需到辖区派出所备案,备案表格和备案条件在哈尔滨保安服务网站下载。逾期没有到公安机关备案的,公安机关将根据国务院《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给予1万以上5万以下罚款处罚;对非法着装警服、使用警用标志的,将依据《人民警察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没收服装、标志,并对当事人或负责人给予行政拘留处罚。
  从10月1日开始,全市保安员必须持证上岗、随身携带。全市保安从业单位招用的保安员,没有取得保安员资格证,非法从事保安服务活动的,对保安从业单位将根据国务院《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予以1万以上5万以下的罚款处罚,保安服务业公司取消“评优评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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