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一号公报
小冷
2015-03-03
黑龙江省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一号)黑龙江省统计局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2015年3月3日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12〕60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黑政发〔2013〕2号)要求,我省进行了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这次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13年年度资料。普查对象是在我省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通过这次普查,摸清了我省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及布局,摸清了我省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查实了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小微企业和高技术产业(制造业)的发展状况。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黑龙江省统计局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现分三个公报,将我省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主要综合数据公布如下。其他普查数据将随着普查资料开发应用的进度,以不同方式陆续公布。
  一、单位基本情况
  2013年末,全省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174233个,比2008年末(2008年是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增加23957个,增长15.9%;产业活动单位226246个,增加21499个,增长10.5%;有证照个体经营户894439个,增加6641个,增长0.7%(详见表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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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末,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39955个,占22.9%;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35461个,占20.4%;制造业24476个,占14%。在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391727个,占43.8%;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305802个,占34.2%;住宿和餐饮业79264个,占8.9%(详见表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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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pic.dbw.cn/0/07/57/27/7572770_177484.png  2013年末,全省共有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企业法人单位108631个,比2008年末增加9469个,增长9.5%。其中,内资企业占99.2%,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3%,外商投资企业占0.5%。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的3.7%,私营企业占46.4%(详见表1-3)。
http://pic.dbw.cn/0/07/57/29/7572937_624131.jpghttp://pic.dbw.cn/0/07/57/27/7572771_924006.jpg  
  二、从业人员
  2013年末,全省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6512240人,比2008年末增加909809人,增长16.2%。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2103408人,比2008年末增加204132人,增长10.7%。
  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制造业1401899人,占21.5%;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732183人,占11.2%;采矿业594973人,占9.1%。在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892004人,占42.4%;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596088人,占28.3%;住宿和餐饮业277803人,占13.2%(详见表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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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企业资产总计
  2013年末,全省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资产总计69554.9亿元。其中,第二产业企业资产总计占全部企业资产总计的29.4%,第三产业企业资产总计占70.6%。
  四、小微企业
  2013年末,全省共有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小微企业法人单位103679个,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95.4%。其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工业26916个,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24.8%;批发业22796个,占21%;零售业14744个,占13.6%。
  小微企业从业人员2049942人,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42.8%。其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工业987264人,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20.6%;批发业232086人,占4.8%;建筑业229770人,占4.8%。
  小微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6851.4亿元,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4.2%。其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工业5767.8亿元,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8.3%;房地产开发经营3822.3亿元,占5.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2089.4亿元,占3%。(详见表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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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战略性新兴产业
  2013年末,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有战略性新兴产业活动的企业法人单位272个,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0.3%。其中,节能环保产业117个,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0.1%。
  有战略性新兴产业活动的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92858人,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的1.9%。其中,节能环保产业39948人,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的0.8%。
  六、主要经济结构变化情况
  2013年末,在全省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企业法人单位占62.4%,比2008年末下降了3.6个百分点;机关、事业法人单位占17.3%,下降了2.1个百分点;社会团体和其他法人占20.3%,提高了5.7个百分点。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占全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的73.5%,下降了3.2个百分点;机关、事业法人单位占20.7%,提高了0.4个百分点;社会团体和其他法人占5.8%,提高了2.4个百分点。
  在法人单位中,第二产业占19.2%,比2008年末下降了6.2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占80.8%,提高了6.2个百分点。第二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占全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的41%,比2008年末下降了9.6个百分点;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占59%,提高了9.6个百分点。
  在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分别是:哈尔滨市62653个,占35.9%;牡丹江市16667个,占9.6%;齐齐哈尔市16348个,占9.4%。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分别是:哈尔滨市2163617人,占33.2%;大庆市620135人,占9.5%;牡丹江市606213人,占9.3%(详见表1-6)。
http://pic.dbw.cn/0/07/57/29/7572940_507625.jpg  在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中,第二产业占2.5%,比2008年末下降了3.8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占97.5%,提高了3.8个百分点。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中,第二产业占4.6%,比2008年末下降了11.6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占95.4%,提高了11.6个百分点。
  在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中,位居前三位的分别是:哈尔滨市191888个,占21.5%;齐齐哈尔市120630个,占13.5%;绥化市102897个,占11.5%。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分别是:哈尔滨市575330人,占27.4%;齐齐哈尔市251249人,占11.9%;绥化市224032人,占10.7%(详见表1-7)。
http://pic.dbw.cn/0/07/57/29/7572934_728145.jpg  注释:
  [1]三次产业的划分:
  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服务业)。
  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辅助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第三产业包括: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以及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服务业,采矿业中的开采辅助活动,制造业中的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2]单位的划分:
  法人单位是指具备以下条件的单位:
  (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独立拥有(或授权使用)资产或者经费,承担负债,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
  (3)具有包括资产负债表在内的账户,或者能够根据需要编制账户。
  法人单位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和其他成员组织法人、其他法人。
  产业活动单位是指具备以下条件的单位:
  (1)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
  (2)相对独立组织生产活动或经营活动;
  (3)能提供收入、支出等相关资料。
  有证照的个体经营户是指除农户外,生产资料归劳动者个人所有,以个体劳动为基础,劳动成果归劳动者个人占有和支配的一种经营组织。即按照《民法通则》和《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经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
  [3]小微企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精神和国家统计局制定的《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确定。本办法按照行业门类、大类、中类和组合类别,依据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或替代指标,将我国的企业划分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等四种类型。
  [4]战略性新兴产业: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的精神和国家统计局制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2)(试行)》标准确定。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是按照经济活动进行划分,是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活动的集合,是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基础上,对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活动的再分类。
  [5]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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