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三老赖隐匿转移财产涉嫌拒执罪被刑拘
小冷
2015-02-11
  生活报2月11日讯 10日,记者从哈尔滨市法院获悉,全国法院集中开展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对于拒不偿还债务、逃避执行、隐匿转移财产的“老赖”着重打击。近日,三名“老赖”因拒不偿还债务,证据确凿,哈尔滨市法院将三名涉嫌拒执犯罪的嫌疑人移送公安机关侦查,进行刑事追诉。

  据执行法官介绍,我国《刑法》规定,对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的,且造成严重影响的,以及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的行为构成拒执罪,应追究其相关刑事责任。

  案例一

  执行资产:76套房产

  被执行对象:哈尔滨宝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执行结果:隐匿财产移送公安机关

  2014年8月5日,申请执行人向哈尔滨市法院申请执行公证处出具的《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书》,法院向被执行人哈尔滨宝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于8月25日前履行还款义务。执行前,市法院曾将其房产进行财产保全裁定,执行中,法官要求宝融公司提供法院查封房产的状况,而宝融公司却以76套抵押房产在法院查封前就已全部售出为名,拒不履行义务,拒不支付售房款。法院认为,被执行人故意隐匿被执行财产,决定对被执行人哈尔滨宝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张鸣按涉嫌拒执罪移送侦查。

  案例二

  执行资产:300万元

  被执行对象:吕晓冬

  执行结果:非法转移财产移送公安机关

  周某与被执行人青岛隆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青岛东龙汇丰食品有限公司、吕晓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青岛隆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当于2014年10月30日前给付周某300万元,但至履行期限届满,三方被执行人均未履行调解书确定的偿还义务。

  法院查明,2014年7月11日,隆华公司银行账户有存款260万元,隆华公司公章和财务章由申请人周某保管,2014年7月,吕晓冬又刻了一套印鉴后陆续将账面的款项转出,其中9月2日转给其会计马桂莲银行卡200万元。11月10日,法院冻结隆华公司账户余额16万元、马桂莲银行卡余额80万元,之后,法院向其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但是隆华公司仍然未履行偿还义务,也未报告财产走向。由此,法院认为吕晓冬私自转账的行为涉嫌拒执犯罪,近日,将其交由公安机关进行刑事侦查。

  案例三

  执行资产:152万元

  被执行对象:孙广林

  执行结果:躲避执行移交公安机关

  吴某某申请执行哈尔滨东方夏威夷洗浴广场有限责任公司、孙广林合伙协议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孙广林、东方夏威夷洗浴广场有限责任公司应赔偿吴某某可得利益115万元,退还装修投入现值37万元,共152万元。自2008年吴某某向市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被执行人孙广林即下落不明。2012年,法院再次找到孙广林,要求其提供可供执行财产线索,孙广林未按约定时间到法院,之后便下落不明。市法院认为,孙广林自判决生效后,有履行能力,却逃避债务,依法应追究被执行人孙广林的刑事责任。近日,法院已经将孙广林移交公安机关,以涉嫌拒执罪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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