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徐女士和丈夫黄某已结婚9年多。一次偶然,徐女士发现丈夫给女子赵某的大量转账记录,金额有520元、1314元不等。
进一步确定后,发现两人已来往4年,随后将两人告上法庭。
法院认为,黄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赵某存在不当来往,擅自将夫妻共同存款赠与赵某,该种行为有违公序良俗,应为无效。最终,判决赵某返还转账15万元。
520元、1314元!丈夫给小三转的钱还能要回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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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