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霸占电梯间,私自改装后出租,邻居怒了:用电梯还得看她心情
豆子a
2020-11-13
随着社会的法治建设,百姓的法治意识逐渐加强。在新时代浪潮中,百姓面貌可谓是焕然一新。虽然社会风气有了很大的改观,但是日常生活中,无论是家庭里,还是邻里之间难免的会产生点矛盾。这不前段时间,长春某小区的邻里之间就发生了一件不愉快的事情。一位业主的做法惹得大部分的业主非常不满,甚至找到了媒体求助。

原来是一位住在某栋楼上的一位业主宋女士长期霸占了楼上的电梯间,甚至还将电梯间私自改装后对外出租出去了。这样的做法引起了小区其他邻居的热议。其他的业主不干了,大家都认为,该业主的做法太不讲理了,侵犯了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而也有很多的业主非常愤怒。

住在小区A座的居民向记者说,他们住在这里已经16年了,由于这座高层的两部电梯使用时间较长,最近一两年来经常会出现各种各样的异常情况。但是电梯的维修人员在检修或是维修电梯的时候,都要进入电梯间。那么问题来了,因为位于21楼的电梯间被宋女士霸占了。如果要维修电梯还要经过宋女士的同意。

业主气愤的说,本来电梯间就属于公共区域,随时可能会有维修人员进去检修电梯,现在竟然被这个人给霸占,还改装出租出去了,现在搞得好像用电梯还得看她的心情,如果她不打开房门就无法维修。随后记者跟随业主来到电梯间的位置,确实已经被人改装。住在里面的人说,自己是租来的房子,而电梯间确实就在自己的“家”里。

业主们反映,自从电梯间被霸主以后,给居民的生活带来很大的不变,每次维修都要和租户甚至房东商讨,不仅耽误了时间还带来了很大的安全隐患。随后记者找到小区的物业了解情况。随后记者电话联系上了这位宋女士。对方说,占用电梯间并不是自己一个人的事情,之前该小区的房地产公司欠了别人的钱,而这个人又欠了自己的钱,就将这个电梯间的位置抵给了自己。他们三方属于三角债的关系。

可是不管是什么关系,公共空间是大家的,不是个人的呀!这样简单的道理难道不懂吗?宋女士说,对方一分钱不给,自己也没有办法,只能接受了抵给自己的电梯间。但是宋女士的说法,并未得到物业公司的认可。物业公司表示已经多次找业主协商,让她退还电梯间,可是对方始终无动于衷。

物业经理说,这样的行为简直太恶劣了,不光是自己这么认为,其他的业主也都是这么说的。随后记者将了解到的情况反映给了当地的街道办事处,很快相关的多个部门一起来到了电梯间所在的位置。经过确认此地确实为公共区域。但是执法部门的工作人员表示,虽然该业主已经侵权了,但是当地没有这类事件的执法处罚依据,很难执法。

律师建议,业主可以找到物业公司或者业主委员会反映,通过协商的方式让对方恢复原状,如果协商不成,其他的业主可以到法院起诉来维权。

小编认为,这位业主的做法过于自私,为了自己的利益去侵犯其他人的合法权益。虽然自己也有其他的利益损失,但是同楼的其他业主是无辜的,不应该让别人为了自己垫背。看过这件事情,大家有没有其他的看法,欢迎在文章的下方留言评论,谢谢大家的点赞和关注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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