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长的冤狱需要有最彻底的追责
不加糖大战奥特曼
2020-08-07
     2020年8月4日下午4时,是53岁的张玉环人生中最具历史性的一刻。这一天,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对27年前的“张玉环杀童案”进行了再审宣判,张玉环被改判无罪,原审判决被撤销。
     至此,被关押了9778天的张玉环终于重获新生。看着他身戴大红花,与老母、前妻、儿子抱头痛哭,看着他东张西望说这个不认识了,那个也不认识了……让人不禁感叹,这就是真实的人间,真实的苦难。

     类似的案例,其实近些年来我们已经看到了很多。有坐了20年冤狱的李锦莲,有坐了23年冤狱的金哲宏,有坐了25年冤狱的刘忠林,也有已经执行了死刑,彻底无法挽回的聂树斌和呼格吉勒图。
     这些平反还了当事人一个清白,却还不回被浪费了的人生。同时,在这其中也体现了我们司法中存在的问题,需要及时吸取教训,不断改进。

     早前,有专家分析过刑事冤案的形成,他认为冤案的形成很大程度上源于公安机关长期对“破案率”的强调,因为“命案必破”的硬指标,一些违背司法程序和原则的行为,也就悄然而生。
     冤案昭雪后,首当其冲,冤案是如何形成的,就是一个不容回避的问题。如果冤案造成的原因无法查清,具体的责任人无法追责,那这样一起平反就不能说成是正义的闭环。含冤入狱的人需要一个回复,受害者家属也需要一个答案。冤案不能再变成悬案,迟到的正义也不能再次打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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