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致人死亡 男子为躲避追捕以他人身份生活12年
豆子a
2020-08-01
    逃窜的12年里,他因为一起交通事故担惊受怕,内心更是煎熬,在无数个不能寐的夜晚辗转反侧。2019年10月2日,男子前往其暂住地(西藏某地)派出所主动投案自首,讲述了12年前在上海市嘉定区发生的一起交通肇事案。   男子自称赵某,但其身份证上的姓名却是梁某,而事实上,他以已故之人的身份已经生活了12年了。2007年1月,赵某驾驶老乡宋先生的轿车外出买烟,在通过十字路口时,因疏于观察,与驾驶电动自行车的被害人王某发生碰撞,致使王某受伤倒地,随后赵某驾车逃逸。肇事现场附近的路人看到王某受伤严重,随即报警,王某后因伤重抢救无效死亡。警方接报后就立即赶至现场对该案展开侦查,并且很快通过线索找到了肇事车辆及车主宋先生,通过对车主的询问以及结合证人证言,警方确定当时驾车人为赵某。据宋先生说,赵某将肇事车辆还给他时告知发生了交通事故,随后便匆匆离去。   赵某在事发后不久便逃回了老家,经人介绍找到老家的村支书,以常年在外打工,没有户口也没有身份证为由,请村支书帮忙办理身份证。而在当年因技术的原因,**系统还没有人像对比、逃犯比对等功能,加之正好赶上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任务繁重,被别有用心之人趁机钻了空子。村支书用已故不久并且还没有办理死亡登记证明的梁某身份为赵某出具了虚假的证明,然后赵某就带着证明材料,冒用梁某的户籍信息办理了身份证。从此赵某便一直以梁某的身份生活,之后离开了老家,在全国各地流浪,直到2019年10月在西藏投案自首。   经调查,案发时赵某系无证驾驶,赵某曾于1992年至1993年考取过B2型驾驶证,但驾驶证到期后赵某并未进行换领,案发时其驾驶证早已过期,经认定,赵某负此次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上海市嘉定区检察院认为,赵某在驾驶机动车过程中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事发后驾车逃逸且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2020年5月6日,上海市嘉定区检察院以赵某涉嫌交通肇事罪对其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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