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济南197人因毒瘾丢驾照 专家呼吁入刑
小冷
2015-02-02
  ▲去年7月15日,济南经二纬四路口附近,交警查获一起毒驾事件,车上发现吸食毒品工具和疑似毒品。(资料片)

  近日,记者从济南市车管所获悉,根据省公安厅公布的“吸毒成瘾未戒除”人员名单,车管所对其中具有驾驶资格的197人,注销了驾驶资格。专家称毒驾导致驾驶人反应速度下降,甚至出现幻觉,危害程度甚于酒驾,呼吁毒驾入刑。

  有毒瘾,去年全省1398人被注销驾照

  1月初,省公安厅的新闻发布会上,通报了一组数据,去年全省破获的毒品案件、抓获的涉毒犯罪嫌疑人、缴获毒品等数据同比上升都在200%以上,我省虽非吸毒大省,但打击吸毒、贩毒的形势严峻。

  根据国际惯例和公安部专家评估,全省实际吸毒人数至少30万,每年直接和间接因吸毒耗费的金额达上百亿元。

  早在2012年,公安部就明确规定,3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3年的,不得申请驾驶证;驾驶人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或者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的,要注销驾驶证。

  据了解,根据2014年12月份公布的数据,全省当年共有1398名驾驶人因“毒瘾未戒除”被注销驾驶资格。

  2月1日,记者从济南市交警支队车管所了解到,在这1398名驾驶员中,有197名是济南人,有关部门已将这197名驾驶人的驾驶证予以注销,车管所档案科已致注销驾驶证信函告知。而在2013年,济南市也有203名驾驶员因毒瘾被注销驾照。

  此外,去年,还有一名驾驶人因为患有精神病不适合驾驶机动车,被车管所注销了驾驶证。

  吸毒前与常人无区别,毒驾查处难

  “吸毒后,驾驶人精神极度亢奋,甚至出现妄想、幻觉等症状,会导致驾驶人脱离现实场景,判断力极度下降,甚至完全丧失对交通状况的判断力。”车管所档案科科长马振远说,虽然毒驾的危害大,但由于吸毒人员在吸毒前和毒瘾未犯时,跟常人没有什么区别,对毒驾的查处并不容易。而这也更加剧了毒驾的危害程度。

  记者搜索资料,发现去年全年,济南市公开报道的毒驾案例,也只有7月份市中交警查处的一例。但在全国范围内,因吸毒后驾驶机动车引发的交通事故案例不胜枚举,导致多人伤亡的恶性交通事故也时有发生。

  去年11月份,内蒙古库巴彦淖尔市就发生了毒驾,毒驾者途中出现幻觉,发生连撞六辆车、一名行人的恶性事故。

  吸毒后反应速度比正常降21%

  有研究指出,酒后驾驶驾驶人的反应速度会下降12%,毒驾则会下降21%,可以说不论是从研究结果,还是实际的案例看,毒驾的危害都超出酒驾。

  但醉驾入刑已经有3个年头,对于毒驾的处罚还只能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按照交通肇事罪对嫌疑人进行处罚。相对于毒驾的危害性,这个处罚显然过轻,不足以达到震慑的作用。

  近年来,不少法律界人士也在为推动毒驾入刑奔走,毒驾入刑的呼声越来越高。

  近日,公安部禁毒局局长刘跃进曾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公安部已经向全国人大、最高人民法院建议,推动毒驾入罪,加大处罚力度。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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