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一锤定音!“头盔热”凉凉~
不加糖大战奥特曼
2020-06-04
     早上还卖75元的头盔到了中午就涨到85元,短短4天时间同款头盔有不到30元涨价到将近200元,涨价幅度超过6倍。继口罩之后,安全头盔火了,全国各地涨价声一片,同时市场还处于严重缺货状态。


     20日下午,针对这一问题,公安部交管局官方微信发布消息表示,已经并且在密切关注电动自行车安全头盔涨价问题,要求各地稳妥推进“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积极会同市场监管部门严查价格违法行为。

     为有效保护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和汽车驾乘人员生命安全,减少交通事故死亡,公安部交通管理局部署全国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行动以来,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坚持宣传引导先行、行业示范引领,广泛发动群众参与,群众佩戴安全头盔、使用安全带的意识明显增强。

     随着电动自行车安全头盔需求集中释放,部分企业和平台销售的安全头盔价格暴涨。公安部对此高度重视,主动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系沟通,并指导各地公安机关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严查价格违法行为,斩断哄抬头盔价格的违法链条。

     公安部要求,各地要稳妥推进“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6月1日起,执法处罚的范围限定为骑乘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驾乘汽车不使用安全带的交通违法行为。对骑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的行为,继续开展宣传引导工作,积极创造条件帮助群众配备安全头盔,提示有头盔的群众自觉佩戴头盔,各地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实施依法查纠的时间,并注重人性化执法、理性执法、柔性执法,注重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

     公安部提示广大驾驶人、乘车人,安全头盔、安全带能在关键时刻保护您免受致命伤害,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请自觉佩戴安全头盔、主动系好安全带。

     同时提醒安全头盔生产、销售企业,要守法经营、诚信经营,不做侵害群众利益的事,不做扰乱市场秩序的事,不做违法犯罪的事。对于涉嫌违法犯罪的企业和个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近日,淄博一男子错把安全帽当头盔戴,被处罚款50元。

     5月19日下午3点左右,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周村大队一中队民警在309国道周村爱国铁路桥附近例行交通违法行为检查时,发现一名驾驶机动三轮车的男子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随即示意其下车接受检查。

     当民警告其存在的违法行为时,驾驶员还一头雾水,说“俺不是戴着安全帽吗?安全帽不是头盔吗?”驾驶员魏某摘下他的安全帽,解释说戴着“头盔”了,开车出来的之前特地找了一顶安全帽,并说戴头盔太热了,相比较安全帽凉快些。

     随即,民警拿过魏某手中的安全帽让他看,在安全帽的内部,明显的写着“请勿将安全帽作为行车和运动头盔使用”。这时,魏某才恍然大悟,原来安全帽和头盔之间不可以划等号。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交警对魏某因驾驶机动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交通违法行为处50元罚款的处罚,对于这个处罚,魏某也是心服口服。

     在此,淄博民警提醒广大市民:安全帽防护的是头顶,是不可以替代安全头盔使用的,驾乘摩托车或电动自行车时,需要正面、侧面和头顶全方位的防护,头盔比安全帽的防护系数要高,为了自己的生命安全,驾乘摩托车或电动自行车时一定要佩戴安全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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