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父为户口假离婚 2013年子为买房假离婚
信城暧昧
2013-04-11
“我‘离婚’的目的,是为了省二三十万元购房。”4月初,“80后”白领黄晓帆(化名)和妻子在广州市中心某区办理了离婚手续。此前,他设想了八种购房方案,“唯有离婚的方案经济压力最小”。海珠及越秀区民政局透露,3月份办理离婚的夫妻数量较往常翻倍。
八种购房方案不如“离婚”实惠黄晓帆在某事业单位工作,年薪超12万元。此次购房前,他和妻子的名下各有一套住宅,但面积或地段都不符合他们的居住理想。2月底国五条细则出台后,他卖掉妻子名下的小房子,准备购入中心区的一套大三房自住。
“房子总价190万元,证满五年且是业主的唯一住房”。卖掉的房子只有50万元,加上家中几十万元积蓄,黄晓帆无法凑够六成首付114万元。
“就算我能找亲戚朋友借够首付,但二套房的利率上浮10%,连契税也要按3%计算比首套房多出一半税,整套房供完起码要多花20多万元”。
此外,“每个月的供楼、加抚养小孩及还朋友的借款,我一个月的支出起码接近一万元,压力实在太大了”。黄晓帆称,在想出假离婚这招前,他想过八种购房方案,比如把自己名下的房子作抵押贷款以装修名义套钱出来用,但这种纯抵押贷款的利率上浮20%以上;比如找亲戚朋友借钱,虽可解燃眉之急但长期还款压力也大。
“各种方案算下来,还是离婚最划算,首付我们目前的现金就足够支付,而且贷款利率也可以8.5折。”4月初,黄晓帆和妻子办理了离婚手续,“存款和孩子都归妻子,之前我名下的房子归我”,三天后,他们交了认购房子的定金。
“预约五六次也办不到离婚”事实上,黄晓帆只是广州为买房而离婚的案例之一。
黄晓帆的户口在海珠区,起初他在海珠区的民政网上预约离婚。“我在网上申请了五六次,连续几天都说满员”,后来夫妻俩直奔海珠区民政局排队,“而海珠民政局人员又让我们约到两天后才可以办”。后来,他们在妻子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了离婚。
黄晓帆说,当天在该区民政局办理离婚的人也不少,民政局见夫妻写的离婚协议清晰,很快就盖章同意离婚,“约15分钟办一对”。他说,当时旁边一对年龄相仿的夫妻办手续时就问工作人员如何办理“单身证明”,称要拿给房管局买房用,但工作人员告知要两天后方可办。
“民政局不会劝你,只需要问清楚是不是自愿的,带的材料齐不齐,协议写得清不清楚,没有人会管你为什么离婚,其实大家都是心知肚明的”。黄晓帆在当天就陪妻子去房管局查册开无房证明,房管局复印了他的户口本和离婚证,妻子就顺利开到无房证明。
三十年前为上户口父母离婚“这个事情(‘离婚’)没什么所谓,只是一个形式,是不可能弄假成真的。”黄晓帆说,早在30年前,他的父母为了给他上户口,也不得不选择了假离婚。
当年,他的父亲下乡与母亲相恋结婚,生育了两个儿子。“当年知青下放在乡下结婚,要返城就只能带一个小孩的城市户口,我爸妈没办法,只好办了离婚,将我哥哥和我都判给我爸,才把我们兄弟俩都带回城上了城市户口”。黄晓帆说,此次夫妻俩假“离婚”,他告诉了父母,而妻子忧心岳父岳母担心,没敢告诉,情绪也比较低落。
“我这实在也是没办法,不这样就换不了大房子”。黄晓帆说,等这次买房办好递件后,他们就去办理复婚。在他看来,“也就只是离一两个月,估计两个月后就可以‘复婚’了”。
相关新闻越秀区民政局:史上首次离结婚数据倒挂
记者获悉,3月以来前往民政局办理离婚的数量较往常翻倍。
3月26日,广州市越秀区婚姻登记处有史以来第一次出现离结婚数据倒挂,离婚19对,结婚17对。从3月开始短短20多天,该区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400多宗,较往年同期翻了一倍多。到4月份,仍然有个别日子离婚比结婚数量多的情况。
越秀区婚姻登记处有关负责人表示,从3月中旬开始,到该区登记处办理单身证明的人明显增多,以前平均一天办100多份,但3月中旬开始每天都要办理300多份,“多了一倍都不止”。
而海珠区民政局工作人员介绍,3月份以来,该区民政局接到的离婚申请平均每天15对,之前每天才七八对,上升了一倍,而在网上已经很难预约到号码。同时增长的还有办理未婚证明的人,由往常的每天40份左右增加到100份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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