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熊孩子我有震楼器,西宁这两户人家......
admin
2019-06-20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西宁市城东区一住户因楼上小孩经常夜里吵闹,从网上购买“震楼器”予以反击,受到公安机关的警告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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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秘噪音半个多月前,每到深夜一种类似钟表走动的噪音,成了居住在西宁市城东区一小区的张先生和家人挥之不去的困扰。一开始,张先生以为是楼下邻居在修理什么东西,没有放在心上,未曾想,这噪音断断续续响了半个多月之久。为了找到噪音的来源,张先生一家人想尽办法排查了好久,但都没有结果,“神秘噪音”依然会在凌晨3时左右,有规律地响起。其间,张先生多次向西宁市公安局城东分局八一路派出所报警,但是每当民警来到张先生家时噪音便没有了。经民警深入调查走访,一条线索逐渐进入视线。原来,因为居住在楼下的李女士嫌张先生家小孩夜里吵闹,两家发生过多次纠纷,这噪音竟是李女士用来反击张先生的。
找到来源民警了解到,张先生从外地来西宁经商,一年前,他与妻儿才搬到这个小区居住。“我们在接到张先生的报警后,曾多次到李女士家调查,但每次一敲她家门噪音就会消失,在她家里也没发现什么异常情况。”处警民警告诉记者。6月16日凌晨3时许,八一路派出所再次接到张先生的报警赶到他家时,听到了明显的噪音。民警顺着噪音找到楼下,经仔细辨别确定是从李女士家发出来的。民警敲门没一会儿噪音消失,李女士将门打开,民警进屋查看并没有发现任何产生噪声的物品。经耐心细致地沟通和做了大量思想工作后,李女士说在民警敲门时,她急忙将发出噪音的“震楼器”拆除后,放进被窝里藏起来了。李女士说,一年前张先生一家搬到了她家楼上居住,张先生家中有小孩,经常在夜里发出吵闹声,导致她无法入睡。虽然多次与张先生沟通,但李女士在夜里依然会听到从张先生家中传出的吵闹声,为了报复张先生一家,李女士在网上搜索购买了“震楼器”安装在家中。因涉嫌制造噪音、干扰他人生活,警方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予以李女士警告处罚。
邻里间多理解工6月18日,记者以“震楼器”为关键词,在淘宝网搜索发现,售卖相关产品的店铺有近300家,售价从几十元到两三千元不等,商家多集中在广东省、上海市、北京市等地。其中,销售量最高的一款“震楼器”来自广东省东莞市的一家店铺,月销售量近5000件,有1万余条使用评论。这款产品的宣传图片上写着“自家不吵款”“马达+音响+敲打”等,产品说明中更是标榜“防楼上噪音反击神器”“邻居吵克星”“可以24小时连续敲打”。记者查看发现,在售的“震楼器”多由两米至三米长的螺纹杆、一个圆筒状塑料体、一个螺纹底座组成,用圆筒状塑料体顶住墙面,打开电源后振动马达启动,就能产生震动和噪音。梳理多条评论后,记者发现购买这款产品的买家大多因难以忍受楼上邻居制造的噪音,购买此设备予以反击。同时,“报仇”“解气”“痛快”等词汇频繁出现在评论中,反映出邻里间因噪音导致矛盾不断升级。一名为“欢欢”的买家在评论中说,家中有出生不久的宝宝,睡眠较浅,楼上邻居总摔东西,多次沟通无效后,便购买了“震楼器”向对方表达不满。“使用‘震楼器’是否合法?”西宁市公安局城东分局八一路民警告诉记者,不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8条规定: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两百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尊悦律师事务所律师尹德平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以噪音制噪音”的手段侵害了相邻权,不可取。记者随机对西宁市民采访时,朱女士认为,使用“震楼器”还击邻居,虽然解气了,但这种做法不可取。“邻里之间产生矛盾后应良性沟通,或向物业公司、社区等相关部门反映,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刘先生认为,邻里间采取“斗气式”的相互报复行为,只能使矛盾进一步激化,双方都会受到伤害,甚至还会殃及其他住户。市民在采访中呼吁多一些理解与善意,构建良好的邻里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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