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发“社会摇”视频被指抄袭 双方聚众斗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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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02
本报讯(记者邓铁军通讯员宁洁)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江南区检察院对在当地影响较大的“2·25”聚众斗殴案提前介入引导侦查,近日,该院依法对9名犯罪嫌疑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今年2月25日晚11点左右,南宁市江南区永和桥附近发生一起多人持械斗殴并致多人受伤的重大聚众斗殴案件。当晚,械斗场面的视频在微信等网络媒体大量转发,引起社会普遍关注,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次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南宁市检察院高度重视,指导办案。江南区检察院主动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并依法启动快捕机制。

经侦查查明:2月23日,未成年人黄某在网络“说说空间”发布了一段自己录制的“社会摇”四步舞视频,被陆某(女,18岁)发现,陆某以黄某抄袭其原创的“社会摇”四步舞为名,纠集其所在的QQ群成员与黄某在网上互相谩骂。2月25日23时许,黄某与未成年人方某煽动纠集的20多人,与陆某煽动纠集的100多人于江南区五一路永和桥附近交通要道聚集,双方使用烟花弹和长柄刀棍实施聚众斗殴,致使双方多人不同程度受伤。双方斗殴场面被群众用手机拍下,并以微信的形式在网上迅速传播。当晚,个别媒体套用与本案无关的网络图片、视频进行不实报道,严重误导社会公众,引发社会普遍关注。案发后,公安机关迅速抓获多名涉案人员。

江南区检察院快速反应,抽调办案经验丰富的检察官提前介入,引导取证,加班加点全面细致审查案件的各项证据,严格办案程序,落实好相关政策,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快速批捕一批涉案的犯罪嫌疑人。同时,广西检察机关还在媒体发声,提示广大家长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监管和教育,针对未成年人敏感偏激、冲动易怒的心理特点,多与未成年人进行良好的沟通和心理疏导,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守法教育,切实承担起教育孩子的职责;提醒未成年人遇事也应理性思考,三思而后行,切勿因一时冲动而采用暴力手段解决矛盾纠纷,否则造成严重后果将受到法律追究。同时,检察官提醒:网民和网络媒体不要在网络上发布、传播不实信息和谣言,否则造成恶劣影响,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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