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贤村民焚烧秸秆被民警罚五百元
任性有了就差钱了
2017-10-25
随着今年秸秆禁烧宣传和打击力度的加大,双鸭山集贤县广大农民朋友充分认识到焚烧秸秆的危害,但是仍有少数群众抱着侥幸心里,在露天焚烧秸秆。10月23日,升昌镇派出所和集贤镇派出所干警进行禁烧巡察工作时,发现有人正在露天焚烧秸秆。经调查,两人为升昌镇太升村村民朱某某和集贤镇国庆村村民王某某,派出所民警当即将其制止并把火扑灭,将朱某某和王某某传唤到派出所,告知其焚烧秸秆的危害和后果。朱某某和王某某均对焚烧秸秆的行为表示后悔不已。
县环保局根据《黑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八十三条例规定,分别对朱某某和王某某处以5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