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朝阳将搜狐前员工告上法庭:赔我1000万!这是要闹哪一出呢?
不二家
2017-04-14
有句话说“大人不计小人过”,可最近搜狐大佬张朝阳却动了肝火,与自己的一名前员工闹起了法律纠纷。


这名员工叫马筱楠,曾担任搜狐视频“版权采购业务”和“自制剧业务”两大重要板块的总经理,一个月前从搜狐跳槽到了竞争对手优酷视频。马筱楠的举动,显然违反了与搜狐视频早前签署的《劳动合同》中的《不竞争协议》,也就是员工在任职期间和离职后的竞业限制义务。


我们都知道,搜狐和优酷同是中国大流量视频网站,其中的竞争关系不言而喻,此次马筱楠的跳槽对搜狐来说意味着内部信息泄露的可能。

张朝阳在搜狐的最近一次发布会上表达了自己对这件事的不满,直言马筱楠的出走是钱闹的,“这个是一个违反竞业规则的问题”。搜狐方面现在已经以涉嫌违反“竞业限制义务”,在北京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发起诉讼,索赔千万元。这一仲裁申请已获受理,定于6月13日开庭。



不过马筱楠是否真的违反 “竞业限制义务”现在还不好说,在法律上竞业限制有效的前提是“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以及用人单位支付补偿金,最终结果就要看真实情况和法律的裁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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