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最新婚姻法:离婚八大误区,请牢记!
cucu
2017-04-07
每个人对婚姻的态度都是不同的, 每个人的理解都不一样,当双方感情不和,感情破裂等时,于是就想到了离婚!对于离婚,很多人是有些误区的!


一、先提出离婚,要吃亏

有相当一部分的人认为,谁要是先提出离婚,对方以不离婚为要挟,迫使提出离婚的一方出于被动,,在财产分割上面。

二、过错方会吃亏

有很大的群体觉得,责任方,过错方比如出轨等导致的离婚,过错方应该净身出户,这种想法是不正确的,即使对另一方有偏袒,但也就那可以忽略不计的一点!

三、对方有婚外情,就能离婚

婚姻法的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离婚的法定条件,但同居和婚外情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因此,有婚外情不能就直接判定离婚!

四、分居两年就能离婚

司法解释是,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可以判决离婚,因此必须注意的是感情不和!
1、分居的原因是感情不和
2、分居的双方互不履行夫妻义务
3、分居的行为为主观意愿
4、分居的期限是已满两年
5、分居的结果是造成感情破裂,无法调解

五、产权问题

婚后买的房,产权在一方名下,这可怎么办?其实,只要是婚后财产,都是共同财产!

六、财产转移

心想着,要离婚了,感觉把该能转移的财产转移了,但是实际上,相关比较重大的财产,在转移的时候都会留下相关证据!如果有发现隐匿转移财产的,自发现之日起2年内可以起诉重新分割共同财产。

七、青春损失费

大部分女性朋友都觉得,自己的青春耗费了,理应得到青春损失费,其实这个是不支持的!

八、我不同意,就离不了

有人认为,只要一方不同意,这个婚就离不了!但是只要对方有足够充分的证据证明双方感情破裂,不想离也得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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