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市公安局尖山分局为农民工讨薪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赵四儿
2017-02-24
双鸭山市公安局尖山分局按照上级党委政府维稳工作指示精神,高度重视,多措并举,妥善处置、化解了多起农民工讨薪事件,为农民工追回拖欠工资,有效保障了尖山地区和谐稳定,得到了党委政府和群众的一致好评。

2016年11月起,尖山区某学校建设工程完工后农民工工资半年未结算,工地负责人及农民工先后多次到上级公司、市委、市政府、市信访等单位部门上访要求讨回欠薪。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责成公安机关、劳动部门进行全面调查。

双鸭山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尖山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黄泳鑫同志第一时间成立专案组,亲自担任专案组组长,靠前指挥,每天定期听取上访事件工作进展汇报,积极协调市信访局、劳动仲裁等部门,组织召开三次协调会,研究上访事件解决办法。并对农民工工资发放过程等问题提出宝贵建议。分局专门抽调刑警、巡特警等精干警力对此次上访事件开展稳控调查工作。由于此次上访事件涉及1000余人,极易引发大规模群体上访事件,且时值市、省**召开前夕,时间紧、任务重。

为了妥善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予的工作任务,确保农民工能够尽快顺利的拿到血汗钱,尖山公安分局专案组成员在黄泳鑫局长带领下超常规工作,牢固把握社会稳定的大局,即强调法律效果,又突出社会效果和整治效果,克服重重困难,全力以赴奋战15个昼夜,经大量询问调查上访人员及调取相关材料工作,了解掌握上访事由,对上访农民工代表进行安抚稳控。经过不懈的努力,2016年12月30日,农民工代表在尖山公安分局九楼会议室签订息访保证书,并于同日领取拖欠的工资款。2017年1月17日,学校工地某部负责人于某带领农民工代表为尖山公安分局送来锦旗,以此表达尖山公安分局为民解忧的感激之情。

近期,双鸭山尖山公安分局发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攻坚的精神,重拳打击恶意欠薪行为,又先后成功处置化解了
2017年1月6日某小区车库工程施工单位周某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2017年1月16日某运业有限公司公寓楼工程项目承包人范某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某时代广场工程建设刘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赴外地先后追捕抓获4名拖欠农民工劳动报酬人员,刑拘3人,取保候审1人。成功为2000余名农民工讨薪近1800万元,还给农民工一个公道,切实的保障了尖山地区经济发展环境稳定有序。

发表评论

评论列表 (0)

创建帖子

拖放照片/视频 或
选择一个

编辑帖子

拖放照片/视频 或
选择一个

删除帖子?

删除帖子后不能恢复

收藏到

举报

联系人

官方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