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市尖山区人民法院2017年公开招录
小武
2017-01-07
为全面落实司法改革,满足审判工作的需要,双鸭山尖山区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合同制(编制外)书记员。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和方式

招录合同制书记员8名,其中男性5名,女性3名;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不低于2:1,否则视情况缩减招聘计划。招录采取公开考试、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

二、岗位职责

承担庭审记录、卷宗装订、裁判文书上网、卷宗扫描、送达等审判辅助及**文字综合工作。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依法享有**权利;

2、具有统招大专及以上学历(法律专业优先);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限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尖山区户籍。

4、男性身高170厘米以上,女性身高160厘米以上。

5、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双耳无重听,无口吃;无纹身;无**残疾。

6、有下列情形不得报考:①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②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③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四、招录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本人报名、资格审查、微机打字、笔试、面试、政审、公示等程序和步骤进行。

(一)报名

1、由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原件、复印件(复印件要求A4纸,各2份),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4张到尖山区法院填写《尖山区法院公开招聘合同制(编制外)书记员报名表》。
3、报名地址:双鸭山市尖山区民生大街3号尖山区人民法院政工科
4、联系人:孙微、张甜甜 联系电话: 6136070

(二)考核内容

考试分笔试、面试、微机打字测试共三项;其中笔试、面试成绩各占10%,微机打字测试成绩占80%。

1、笔试:笔试内容为考生根据题目撰写600字以上的文章,主要考察考生的基本写作能力;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由评委现场打分的方式进行;
3、微机打字:包括听打、看打,要求每分钟正确录入80字以上;

五、工资待遇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经考试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编制外),合同期限为2年(试用期3个月),每月工资为扣除三险后不低于1270元。

尖山区法院负责合同制(编制外)书记员的管理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和发放相关待遇的依据。

二〇一七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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