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了,送你的礼物还给我
月朔じ☆ve
2016-12-10
给大家讲这样一件事情:一个小伙子给女朋友买了辆甲壳虫,车到手没几天,女孩儿就劈腿了,开着他送的车跟别人谈起恋爱,小伙子很窝火,看穿了女孩儿的技俩,这就是等车到手呢。后来小伙子找女孩儿要车,女孩儿不想给,小伙子找到她家人,这才还了车。看到这里会不会有人对小伙子的做法感到不耻呢?一个大男人送给人家东西往回要,不给还找人家,丢不丢人。这种想法我完全不认可,明明知道自己要劈腿别人,还不拒绝对方的心意,这不是几十元甚至几百元的物件,这可是奢侈品。小伙子本身没太多钱,自己挤公交,怕女朋友风吹雨淋所以给她买车,这叫真心,辜负一颗真心是感情问题,欺骗一颗真心就是人格问题,不道德的分手不丢人,正常的挽回自己损失反倒丢人,就是这种“死要面子活受罪”的心态成全了多少不道德的分手。



我们不是总看到这样一句话吗“有钱的给你时间,没钱的给你花钱,留血的为你流泪,流泪的为你流血”真爱四大标准。即然对方不仁你又何必还之以礼,如果没有诚意相处就别接受对方的心意,如果想要分手就尽量把对方损失降到最低,不是谁的钱都是大风刮来的。


当然,我不是想说谈恋爱就不能分手,恋爱法则里同样也没规定从一而终,能吸引人一辈子不想撒手的那是人民币。两个人以后都是江湖陌路了,把精心挑选给对方有价值的东西要回来没有错。这里我想强调的是,在这个过程中,你付出了很多,失去的更多,每一个精心挑选的礼物都有它的价格,但每一个价格背后都是一颗无价的心,不舍得给自己买一部手机或一件上衣,却把积蓄用来给对方添置东西,商品的价值远远超出了商品的本身,所以收回自己想要的东西是当事人的权力,在一起时不分彼此,分开了就要实际,尤其是那些被分手的受伤人,他(她)都准备花开别处了,凭什么还把昂贵的礼物留给他(她)。就像射雕里的华筝公主,送郭靖汗血宝马、给他上好貂裘、赠他万两白银,回头他拿去撩妹儿,用华筝的钱砸黄蓉,最后还甩了她,我要是华筝,我就得喝斥他“把东西还我再滚出去嘚瑟”。


分手了,那个准备离开的人也应该主动把对方损失降到最低,已经伤了对方的心,就别在破人家的财了。曾经相爱时,感情不能有物质衡量,如今他(她)要跟你天涯陌路,就不能再做感情里的白痴。不要是情分,要回来是本分,别把你昂贵礼物让负心的人拿去转赠或扔掉,人可以走,也不必回来,只是不能拿着你的心去捂热别人,当然每个人处事态度和方式不同,我的这番话只是一片好心的不平而已,反正吃亏也是一种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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