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在养老院出现意外,是谁的责任?
小冷
2016-07-17
         老人入住养老院,多是为了疗养和休憩,但若发生意外事件,责任追究往往成了难题。眼下,赵飞就摊上了这事。


      下午3点,远在渭南的赵飞,接到养老院的电话。电话是养老院院长王文学亲自打来的,“你父亲不小心摔了一跤,烫伤了。”


       赵飞赶紧往西安赶,晚上10点多,在西京医院ICU见到了被烫伤的父亲。昨天,赵飞告诉记者,当时父亲的臀部、腿部、胳膊上多处烫伤。



       9岁的护工钱雪平,是第一个赶到事发现场的,她是咸阳旬邑人,一直负责照顾赵印志。根据她亲笔写的一份“事件经过证明”,大致可以还原事发时的情况。


       当天下午2点半,赵印志在三楼的宿舍睡觉,钱雪平出门洗衣服,没有锁门。回来时,发现赵印志不见了,找了好久,最后在三楼楼顶找到赵印志。“我往楼下拉,在拉扯中,老人倒地。”钱雪平说,当天气温非常高,楼顶铺着用作防水的沥青和牛毛毡,“我体力有限,就下楼找别人”。


       20多分钟后,钱雪平带着养老院的另外两个工作人员赶来,“老人的皮肤已经和牛毛毡粘连在一起,身上多处烫伤。”


       赵飞认为,父亲的病情,养老院很清楚,且他数次叮嘱护工,父亲身边要留人,不能让父亲独自外出。此外,对于护工提到的,20分钟后才有人来帮忙,他表示气愤,“楼顶的沥青和牛毛毡都被晒化了,温度会有多高?怎么忍心让我爸一个人摔倒,躺了20分钟?”


       事发5天后,赵印志被转入西安市中心医院。昨天,中心医院诊断报告称,病人全身多处被热物灼伤,面积达10%,并引发吸入性肺炎等,病情严重。


       事发至今,赵印志的全部医疗费高达12万元,养老院只交付了1.2万,赵飞说,他先后4次和养老院方面协商,希望对方能承担“管理疏忽”等责任,并承担医疗费,但并未达成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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