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7月实施境外旅客离境退税政策 绥芬河等成为试点城市
大成
2016-05-12
       日前,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省政府确定哈尔滨市、黑河市、绥芬河市成为我省第一批境外旅客离境退税试点,拟定于2016年7月1日启动实施。目前,退税商店的征集与退税网点建设、人员培训等相关工作正在按计划有序推进中。  据了解,我省将于7月1日起在试点城市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省国税局、省商务厅、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决定,于2016年5月份先行在哈尔滨、黑河、绥芬河市选择退税商店。
  据绥芬河市国税局副局长刘永海介绍,退税物的退税率为11%,退税币种为人民币,退税方式包括现金退税和银行转账退税两种。退税额未超过1000元的,可自行选择退税方式。退税额超过1000元的,以银行转账方式退税。
  去年,绥芬河市接待俄罗斯游客36万人。
  从2015年1月起,财政部将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实施范围由海南省扩大到全国符合条件的地区。目前,该政策在北京、上海、天津、厦门、辽宁、安徽、福建、海南等省市实施。2016年4月,沈阳成为东北三省首个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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